冉按:有朋友说天天读我博客比较累,那么就在今天情人节来点比较生活化的东西。这是一篇去年给《中国西部》杂志的命题作文,不是多么好看,也许有点小趣味,供大家在周末娱乐。2009年2月14日情人节8:15分于成都
我曾经抽烟很猛,就像我曾经喝白酒也来劲一样,但这两件猛事,我都出脱也就是戒掉了。这倒是为什么呢?是为了贱躯么还是为了龙体,都不是。我是追逐生活多样性的人,喜欢诸种未曾有过的体验,这是因为好奇心和探险精神在指引着我,对未知世界和未曾经验过的生活,总是心向往之。当然再向往未曾经验过的生活,也要受诸多条件的限制。比如你想过像王石一样的生活,去玩登山玩滑翔,那样大把大把的闲与钱,可不是一般人可以玩得起的。体验过你没有经历过的生活,对所有人都有诱惑力,关键是一切要在你所能承受的范围内。你有金钱,没有身体不行;只有身体没有闲不行,有闲没有趣味也不行,总之条件相当之苛刻。吸毒于一般人来说,亦是没有的人生体验,但吸毒的致命危害,以及成瘾后对身体的破坏,对金钱的消耗,对家庭的伤害,对社会的影响,是一般人都不敢问津的头号刺激项目。何况吸毒在害自己的同时,且有违法犯罪之虞,所以尽管我没有体验过吸毒的刺激,但我终身也不会去尝试这样的特殊经历。
不过,吸烟作为人生体验之一,其成本相对低廉,对自身拥有金钱的要求度不高,身体损伤也不是立马可见,这也是大家乐于去尝试吸烟而不敢问津吸毒的因由。其实抽烟、抽大麻、吸毒,都有一种成瘾的依赖,只不过是抽烟的危害更为广泛地在广告中告知了观众,成为一种合法化的生活依赖品而已。危害被人周知且相对可以控制,有时还因为许多吸烟者的生命异乎寻常的高寿,使得吸烟者对生命受害的恐惧化为乌有,使得他们对死亡概率与吸咽之间的联系,降到不必计较的地步,这也是吸烟者如此众多的原因。更为靠谱的想法是,吸烟是个非常容易实施的行为,而且可以随时劝勉同行者以及更多的人,一同享受,实现伟大的与民同乐。想起上海老月份牌上那些吸烟的美女,那种雅致的确让你有被号召进她温柔怀抱里去吸两口的冲动。而现在不敢过于张扬却无处不在的香烟广告,他们用更加隐蔽的办法,悄无声自地进入你的生活,就像空气一样,不需随时提醒,却永远也不会忘记。在这种包围你的空气里――吸烟成为客套的一部分、人际交往的粘合剂、个人驱逐和抑制心理不安的"药物"――你很可能不自觉地成为一位自我迷失的烟客。
曾经知道抽烟是怎样的快感,喝白酒是如何的麻醉,便想换一种活法,把生活的各个立面都活一遍。因为吸烟和醉白酒的诸种感觉,我都不缺乏,重复体验那种不能带来新意的生活,是我不愿意的,因此一不留神儿,我就把抽烟和醉白酒把这两件猛事戒掉了。我是个爱走极端的人,原先留长头发,现在剃光头;原先一天抽三包烟,现在一支不抽,有时甚至闻烟即醉;早年喝白酒也不少,今天一滴白酒不沾,只以啤酒或者红酒作为替代品。说实在的,自己对物质的欲望,实在是在做减法,只是精神上做加法。我曾说过,喝酒抽烟可以戒掉,做爱的频率也在减少,只是读书的欲望从未有消褪过。身体逐渐老化迫使我做的减法,我就不去说它了,这是谁都必须遵循的规律,没有必要忌讳。戒掉归戒掉,这并不能由此证明我比不戒的人更贪生怕死,或者比他们那些吸咽喝酒的人生活得更健康。我不是健康生活的倡导者,只是快乐生活的鼓吹者。快乐生活的鼓吹者,很容易被人安上及时行乐的大笼子,挥舞着道德大棒,必欲除之而后快。事实上他趁你背着不敢去及时行乐的道德袍袱踽踽独行时,却在暗中撒欢似地及时行乐,他不高兴的是你也能跟他享受同样的快乐,甚至比他更加快乐。因为有不少人不仅不能共担痛苦,更不能分享快乐。
我们对金圣叹三十三个"不亦快哉",抱有一种欣慕的态度,那是因为这些快乐虽然可以得到,但不会如影随形。即快乐始终是一种稀缺资源,其逃跑的速度和躲避我们的心情,就像博尔特的速度加特级罪犯溜之乎也的想法,特欲免于遭受追捕一样。卡帕是我最喜欢的战地摄影家,他的名言大意谓:照片不够好,那是因为你的镜头离死亡不够近。卡帕抽烟的姿势,口�烟斗的夸张动作,为什么看上去那么港那么牛逼到和潇洒勾结在一起呢?那是因为离死亡比较远的原因。一个人无论是抽哈瓦拉雪茄(据亲历者讲,丁文江先生边抽雪茄边讲地质学是比较拽的"行为艺术"),或者叼根韩国H牌,还是含着女士摩尔,其形式主义的味道或许尽显无遗。因为抽烟既不能当饭吃,也不似喝酒一样能抽醉。同时,不少人的人生大多在挣扎,得到的快乐是如此地稀有,以至于有人连快乐是啥滋味还没有体验到,人生就被追赶到了终点站。
如果非得推荐一位中国人抽烟的精彩动作,那么下面便是我的模板。林语堂口�烟斗,悠然自赏吸烟之姿的时候,他的女儿手拿着一根胡萝卜,学他吸咽的样子,一定最形式主义的吸烟姿态。我承认,看到林语堂先生的女儿对他抽烟动作的戏仿时,我被雷倒了。
2008年8月13日于成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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