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

毛泽东:“要允许工人罢工”

 我历来主张,你不喜欢某物某事某人,也应该在了解该事该物该人后,对其进行理性的抉择。同时,你如果要说出更深的不喜欢的理由,就一定要多读该人的诸种言论,观看他的行动后,对其有更为全面更为深入的看法。有许多朋友不喜欢毛泽东,学习了许多他令人生厌的欺哄黑诈的语录,再加以毛泽东一生所做的许多恶事,当然会对他没有好感,我是非常能够理解的。可以这样说,毛泽东及其领导下的政权所干的恶事,可谓罄竹难书。但毛泽东一些说法,我们将其可取之处拿来做今天的借鉴,还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,我们不能因人废言。   

   毛泽东一生说的不靠谱的话是相当多的,但他有些观点也值得我们重新学习。比如"要允许工人罢工,允许群众示威游行",这样的看法,就比较符合当今对弱势民众权利维护的要求。相反的,倒是现在的共产党违背毛泽东这些合理观点。毛泽东说这些合理观点时,所站的角度当然是为了保住共产党所谓的江山,是为了维护特权者的利益。他整肃官僚主义当然主观上是为了排除与他作对的异己,但也客观上有一定的阻止官僚主义的作用,虽然这个作用小,而且易于死灰复燃。事实上,一党独裁的政府,不受真正的制约与监督,其官僚主义和贪污腐败,是没有任何真正的办法加以阻遏的,因为极权集团的利益千丝万缕,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。   

   现在全球经济危机蔓延,中国的劳资矛盾重新加剧。但官方勒令企业不得裁员,裁员二十人以上就得上报当地劳动部门,这既侵害资方的利益,其实长久地看也侵害劳方的利益,且不利于经济的复苏。由于企业不能自主裁员,企业的成本无形中增加许多,可能反而会拖累更多的企业,使其不堪重负而垮掉,这样就会造成更多的失业。与此同时,由于没有真正的工人的工会,特别是许多农民工人的利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,造成了许多群体事件。在资方逃跑后,政府为了稳定,先偿付一部分工资给工人,这种权宜之计,固有其解燃眉之急的好处。但最终既伤害农民工的利益,也纵容资方的逃匿,同时也会造成使用纳税人钱之不当。资方欠工人薪金应该让工人自己组织起来去讨要,而不是政府用纳税人的税款来替资方偿付欠款。这样的方式在纵容资方的同时,也堵住了查处资方与官员勾结的漏洞,对纳税人对社会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。所以我认为重新学习毛泽东下面这段讲话,结合如今的现实情境,"要允许工人罢工,允许示威游行",是有相当的现实意义的。   

   示威和罢工,都是一种谈判手段,是双方妥协之前的必要博弈。只要示威和罢工在宪法和法律许可范围内,官方就不应该逆宪法而禁止。当然,我们现今的宪法,没有工人罢工的权利,但民众示威的权利,应该充分地体现出来。倘使因如今宪法条款里没有允许工人罢工,工人现在暂不能罢工,那么可以在工休之余进行示威游行,从而实现对自己利益的保护,这样才能有效地完成劳资双方的博弈。而不是政府利用行政手段,来制止资方裁员,制止劳方维护自己的权益。毛泽东说的是"要允许工人罢工,允许群众示威",意在"允许",其实只要宪法规定的,我只要不违法,你允许不允许,我都要表达自己的意见。毛这讲话,因为只是"允许",虽然有恩赐的味道在里面,但还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,故我将毛泽东这段关于允许工人罢工的讲话抄录如下,请朋友们观看:   

   "现在,有这样一些人,好像得了天下,就高枕无忧,可以横行霸道了。这样的人,群众反对他,打石头,打锄头,我看是该打,我最欢迎。而且有些时候,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。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。学生上街,工人上街,凡是有那样的事情,同时我们要看作好事。……要允许工人罢工,允许群众示威。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有根据的。以后修改宪法,我主张要加一个罢工自由,以允许工人罢工。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、厂长同群众的矛盾。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,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。如果搞不好,脱离群众,不是艰苦奋斗,那么,工人、农民、学生;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。我们一定要警惕,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,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。谁犯了官僚主义,不去解决群众问题,骂群众,压群众,总是不改,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。"(见《毛泽东选集》第五卷P325327页)   

   2009218832分于成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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