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23日星期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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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老板、财务:您好! 
一:增值税:1:17%专用增值2:普通增值3:海关增值
二:国税:1:商品销售2:货物统一销售3:工业统一销售。
三:地税:1:建筑业2:广告业3:机动车销售4:税务代开
5:运输6:加工修理等专用发票。
其它服务:租赁费、会议费、住宿费、咨询费、服务费、定额餐饮等
代理全国各大城市税票:
广东.上海.浙江.江苏.北京.辽宁.福州.厦门.长沙.等.....
====郑重承诺====
以上票据均为各单位在税务局所申领,可验证后付款。
联 系 人:黄先生
热线电话:15220158446
业务 Q Q:13466231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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